2009年4月18日星期六

王帅的平反是谁的胜利?

很欣喜地看到了王帅得到了平反,得到了783.93元的国家赔偿,在高兴之余,不得不反思:如果没有中国青年报、人民日报、中央电视台、人民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对王帅发帖事件相继进行了报道,多位法律专家和网民给予了高度关注,王帅能够得到如此迅速的平反吗?如果王帅不是在上海工作的白领而是在当地务农的一位普通农民,能够得到如此关注吗?
看到这样的结果我们应该是欣喜的,我们看到了公安厅厅长代表公安机关的道歉,看到了灵宝市委市政府的道歉。很明显,这份道歉表面上是给王帅的,但真正的对象是上述诸媒体,而这些媒体代表着谁,我想大家应该很清楚。应该说,王帅的胜利是平民的胜利,是有限的胜利。
犯错误,做错事,这是难免的,但是王帅事件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发生的,我想那样该多好了,当权者不要这样死撑着要面子,做错了就改正,这样的话老百姓肯定是能够谅解的。但是你错了却不允许别人去说,这样显然是霸道的。事情的对错一般水平的老百姓都很清楚,难道作为领导者看不出来,显然不是。就是明知错也要做,就是“顺我者昌,逆我者亡”的霸王独裁思想在作怪。从重庆“彭水诗案”、山西“稷山文案”、陕西“志丹短信案”、山东“高唐网案”等等案件,其原因都是相同的。许多明显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内的行为,之所以能被扣上“诽谤”的帽子,动用公权力滥加审讯、拘捕、起诉,并被上升到“影响地方经济发展”、“破坏地方形象”的高度,都是这种思想在作怪。很显然没有具体权力者背后蓄意的“非法行政、滥用职权”,“压制批评、控制舆论”,“徇私舞弊,枉法裁判”,一般的公务员是不可能犯这个错的,即使有人水平低而犯错,也会很快被我们严格的审批与监督制度所制止的。
这个案件追查具体办案人员的责任,并处罚了他们,显然是找他们顶杠的。在现行的制度下,替领导顶杠的人最后还不会吃亏的,所以大家也都乐意,也不会去申辩。这是明眼人都能够看明白的事,只是这样的事做多了,也难让老百姓信服。
无论怎么,我们都可以看到王帅的案件的处理结果比起过去的其他案件来,有了很大的进步,这是群众乐见的。

2 条评论:

Alina 说...

你好!
我常逛blog.

秋色天空 说...

乐清老乡啊!很高兴认识你!

在中国,自古以来就不缺乏因言获罪的案例.王帅获得了平反了吗?没有,这几百元的国家赔偿不代表什么,这领导的一二句道歉根本没意义.如果说有胜利,那也仅限于广大网民,以及媒体人员的YY性的胜利.
王帅案件对中国司法体系,官僚制度根本没有任何的改进作用.一切只不过是在媒体的镁光灯下的一个SHOW.事情过去后,该咋样的还是咋样.

中国什么时候能够三权分立呢?舆论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自由呢?
说多了.我觉得,在中国,最保险的方法,就是:莫谈国是.即使是在网络上...
安全第一.